12月3日 ,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 ,《山西省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已经印发 ,各地将紧紧围绕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,针对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问题 ,压实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 ,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,从三个方面问题入手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市场交易秩序 ,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,助力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 。
一是违反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的问题 。主要整治出让区块是否违反矿产资源规划 、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等 。出让方式是否违反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、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的要求 ,对本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 ,违规进行协议出让 。主体适格不但要看出让机关是否存在越权出让问题 ,还要看受让人是否合规 ,包括是否被列入国家及省信用异常名录 ,有无违约责任及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等问题 。出让收益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 ,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 ,以及是否违反砂石区块不得以山脊线划界等不合理问题 。
二是设置不合理矿业权出让条件的问题 。重点整治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《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 ,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矿业权出让条件 ,违规增加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内容 ,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 、非国有企业等问题 。
三是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的问题 。包括以行政手段实施干预,限定交易 、妨碍矿产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 ,阻碍 、限制外地矿产品进入本地区 ,实施严禁矿产品外运外销 ,或以行政权力阻止本地矿产品外流 ,设置相关许可或规定对跨区销售矿产品违规收取额外费用等情况 。
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,将进一步制订完善出让交易细则 ,整合全省矿业权交易系统 ,推动省市县三级矿业权出让平台全覆盖 、电子化 ,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 、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转变 。